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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是否仍可共同贷款

作者:陈亮亮律师时间:2025年11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2次举报

一、

夫妻离婚后是否仍可共同贷款

  夫妻离婚后,双方仍然可以共同还贷。

  1.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他们可以在离婚后继续共同承担贷款的还款责任。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2.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双方应当通过协商确定各自的还款份额。因此,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离婚后共同还贷是完全可行的。

  3.双方之间的约定并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这意味着,债权人仍然有权向夫妻中的任意一方索要欠款。如果其中一方承担了还款责任,他或她有权根据双方的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

离婚后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

  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数额在离婚时已经确定,并且不应随意变更。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费,但这一变更不得损害子女的利益。

  这些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中得到了明确的体现。

  如果子女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并且父或母有负担能力,那么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子女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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