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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244人看过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婚前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对婚前财产不予处理,属于其个人财产部分。

  1、婚前夫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同居的财产分割

  (1)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2)同居财产分割分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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