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北京医疗事故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8日|分类:私人律师 |296人看过


第一部分:共有赔偿项目

 

1、 医疗费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 误工费

 

1)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