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房地产定金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5日|分类:房产纠纷 |364人看过


一、房地产定金的概念

  购房定金指购房合同当事人的购房一方为保证购房合同的履行,在购房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给付开发商的一定数额的款项。购房定金是保证购房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之一,也是一种约定购房违约责任的形式。

  二、购房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三、房地产定金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十条规定,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缴纳增值税。应预缴的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预交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收款包括定金、分期取得的预收款(含首付款、按揭款和尾款)和全款。

  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不属于预收款。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