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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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分割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404人看过


一、离婚债务分割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

  1、当事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2、违法者责任自负原则

  夫妻间负有法定的相互扶养这一作为义务,一方故意不履行的,属虐待、遗弃行为,被虐待、遗弃的一方为生活、医疗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因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故应由违法者全部负担。

  3、离婚协议判决效力只及于本案当事人原则

  4、公平原则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其立法本意体现了公平原则。其中既肯定了财产约定的效力,又制约了财产方面权利、义务的失衡。

  二、婚姻法离婚债务新规有哪些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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