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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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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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加租能诉讼吗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4日|分类:房产纠纷 |383人看过


一、恶意加租能诉讼吗

  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让房东减租或者恢复正常的市场价格。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租房合同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按请求作出相关的判决。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恶意加租能诉讼吗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 权属有争议的;

  5、 属于违法建筑的;

  6、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 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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