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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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家暴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8日|分类:法律顾问 |289人看过


一、怀孕家暴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1、假如女方想进行流产,且是女方自愿的行为,医药费、营养费等应当作为共同债务,双方都要负担。男方可以适当补偿女方。但是具体标准法律无规定,取决于法官自由裁量

  2、假如不同意流产,那么男方应当支付预备生产期间的营养费用、生产费用、医药费等。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男方不支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男方财产强制执行,如划拨他的存款等等。在男方经济能力可以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诉讼费用要多少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诉讼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一般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诉讼费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怎么确定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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