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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5月28日|分类:劳动纠纷 |544人看过


一、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是这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法定情形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3)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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