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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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生育报销报销金额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725人看过


一、人流生育报销报销金额

  1、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生育险累计一年

  按照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享受待遇。

  3、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二、人流生育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流产前,由用人单位、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人流生育险报销材料:

  1、医疗费用申报单;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3、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4、本人的病历本;

  5、生产收费原件;

  6、费用明细单;

  7、出院小结。

  人流生育险报销条件:

  1、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三、国家规定的流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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