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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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会受到什么处罚吗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6日|分类:刑事辩护 |263人看过


一、犯罪中止会受到什么处罚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刑事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未造成危害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人是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犯罪人是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三、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

  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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