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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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限额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3日|分类:交通事故 |863人看过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限额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过期了还能交吗

  交强险过期了,是可以再交的。

  在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对于交强险的缴纳流程和时间都有具体的要求,如果车主没能够及时投保的话,相关部门就会扣留机动车,进而采取罚款的措施,罚款数额一般为双倍保险费,不过这个最低保险费是按照最低责任限额计算的。

  三、没买交强险怎么处罚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

  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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