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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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具体要求有哪些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0日|分类:劳动纠纷 |320人看过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具体要求有哪些

  1、所在单位已缴纳失业险满1年(未有欠费记录);

  2、非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未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标明自愿辞职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二、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要把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并填写表格,还要出示下列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

  失业保险机构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审核合格的,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并按月发放。

  三、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情形有哪些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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