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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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4月08日|分类:拆迁安置 |2082人看过


 一、青苗补偿费的含义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

  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单位:元/亩·元

  土地种类 平均年产值 补偿金额 备 注

  专业菜地 1225 生长期为六个月以下的补偿

  2450 生长期为六个月以上的补偿

  水田 610 栽插前投入成本的补偿

  1220 栽插后的补偿

  旱土 1050 1050

  专业鱼塘(池) 2050 2050

  水塘、水库 1232 1232

  说明:

  1、专业菜地改种非蔬菜作物的按旱土进行补偿;

  2、被征土地上种有各种作物的,不按作物计算,只按土地类别的年产值酌情补偿;

  3、撂荒田土均不予补偿;

  4、如有生产辅助设备,可按实际造价另计补偿;

  5、生长期在一年以上,可按生长期长短以一年产值加计2—5个月的产值计算补偿;

  6、水田均按一季稻年均产值计算补偿,栽插后按年产值的80%计算补偿,栽插前已投入成本的按栽插后补偿标准的50%补偿,收获后不予补偿;

  7、水田收获后种植绿肥的每亩补偿80—140元,种植其他作物的按平均年产值的20%补偿;

  8、水田田埂上种有豆类作物的视其生长情况每株补偿0.3—0.4元;

  9、水田栽插前后附养鱼类的根据鱼类生产情况酌情补偿;

  10、专业鱼塘按一年产值补偿。鱼苗、鱼种池按年产值增加30%补偿。成鱼及鱼苗所有者在期限内自行捕捞处理,用地单位不另补平塘、捞取成鱼和鱼苗过塘的一切费用。超过期限的,用地单位有权处理。

  11、承包养鱼的水塘、水库,按一年产值计算,其水利设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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