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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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几年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3月30日|分类:知识产权 |503人看过


一、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几年

  根据《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1、超过二年的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往往是连续的,有时甚至是断断续续的。权利超过二年起诉的,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支付起诉之日前推算二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这种判决应满足两个前提条件: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起诉时专利权仍在有效期内。2、授权前的发明技术使用费发明专利的特殊之处是,授权前的临时保护。由于发明专利实行“提前公布、实质审查”,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这时其他单位或个人完全可以实施公开的发明技术,这种行为在授权之前不视为侵权。根据《专利法》规定,上述单位或个人应支付适当的费用,这就是对发明申请的临时保护措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于授权之日前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时效自专利授权之日起计算。这类诉讼的时效有两个起算点:一专利授权之日;二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行为之日,以其中的晚者为实际起算点。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三、对侵犯知识产权有哪些处罚方式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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