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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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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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冻结的概念以及申请程序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2日|分类:经济仲裁 |344人看过


一、拆迁冻结的概念

  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也许因为安置资金不到位会冻结一到两年,拆是一定要拆的,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

  二、拆迁冻结的申请程序

  (一)拆迁人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拆迁范围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经审查,以上材料齐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

  知识拓展:

  一、拆迁冻结的最长期限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时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

  拆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未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批准延期拆迁的,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申请或者经申请未获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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