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快速讨回公司债务
(一)债务清算确认
企业经营过程中,通常每笔业务都会包含一次以上的交易。对此,企业不仅应当与买方对每次交易的种类、数额、数量等进行结算,还应当对该笔业务的交易总量进行结算,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归档存放。这样能够有效应对买方耍赖、扯皮。
(二)催款通知
催款通知不应当仅在买方不按期付款时使用。有效的催款通知应当分为三次:
①付款期限前的一两周内。和买方沟通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供货数量、供货价款、付款日期及付款总数额等数据,尽量保持前后对账的签名盖章一致;
②付款期后的三天内,以书面方式告知其已逾期付款并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③宽限期之后的三天内,书面告知其逾期付款的后果及我方将要采取的措施。
(三)发送律师函
律师函与催款通知的作用基本一致,但更为正式,能够引起对方的足够重视。一般在企业催款无效的情况下使用。
(四)确定欠款追收方案
欠款追收的方案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考虑贵公司与对方的合作关系、对方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追收方案的成本等因素。对于具有还款意向但无还款能力的,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以分期、延期付款的方式履行合同;对于具有还款能力但无还款意向的,应当态度坚定,并及时进行诉讼或仲裁。
(五)非诉讼方式追收
非诉讼方式是否有效取决于追债人员的个人能力、买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须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催款通知、律师函等方式进行,不能一概而论。
(六)诉讼方式追收
诉讼方式虽然花费时间较长,增加了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但是更为权威、有效,是解决买方长期拖欠货款、拒不支付货款等问题的最佳方案。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应当注意保存交货凭证、催款通知、对账单等证据,为诉讼做好准备。
二、快速追回公司债务需要注意什么
通常情况下,发生借贷纠纷、欠款纠纷之后,大多数债权人会选择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来解决纠纷。而这样,需要经过漫长的实体审查程序。拿诉讼来说,则要经过一审(普通程序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二审程序(3个月)。而在这过程中,债权人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准备诉讼,还要花费大量费用。
其实,债权人完全可以选择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来迅速实现债权。
所谓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经当事人申请,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公证行为。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债权人无需经过法院审判或仲裁裁决,可以通过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但是,并非所有的债权文书均可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规定,能够被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有: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并且,以上债权文书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虽然,强制执行公证的非诉讼性对于实现债权具有时间上、节约成本上的优势,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债权人因对强制执行公证的不了解,在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时候出现错误,比如利息违约金约定过高、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而是又另行达成了新的清偿协议、将不符合范围的债权文书比如有担保的融资租赁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等问题,造成法院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和执行证书。这样一来,债权人还是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无法节约时间、资金等成本,也会使债权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无法最大化来保障债权的实现。
为了更有利于债权人债权的回收,建议债权人聘请专业律师起草、修改、审查债权文书及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以便专业、快速回收债权。
三、公司债务纠纷的处理办法
公司债务纠纷处理办法包括和解法、调解法、仲裁法、诉讼法、申请支付令法、申请先予执行法、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优先受偿权法、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代位追偿法。
(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