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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税收突然增加了怎么办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4日|分类:房产纠纷 |795人看过


一、房屋买卖中税收突然增加了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中,你不缴完税,过户就没法办。可税费政策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是在签约后、过户之前,税收突然增加了双方很容易引起争议。因此,提醒房产买卖双方:双方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若因税费政策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双方应如何分担新增税费。这样事前明确约定,事后即可避免产生纠纷。

  此外,实践中有些买卖双方虽未直接在买卖合同中注明双方如何分担新增税费,但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上家净到手房款多少元,下家负担所有税费”。如果这样,那么,因政策调整而增加的税费就应由下家承担。房产交易在法律上是非常复杂的,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均应该谨慎操作,必要时可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二手房屋买卖税费要怎么算

  1、契税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个税(买方支付)

  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4、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三、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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