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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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1日|分类:交通事故 |342人看过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

  (2)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第三者责任险免责范围有哪些?

  1、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故意破坏、毁坏证据、伪造现场等行为;

  2、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3、属于无证驾驶;

  4、驾驶证被注销或者没有通过年检;

  5、其他人身伤亡、财产损害不予赔偿的情形:

  (1)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 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3)精神损害抚慰金;

  (4)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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