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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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破产律师:破产债权申报违约金怎么算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9日|分类:公司法 |378人看过


  一、破产债权申报违约金怎么算

  个人对破产法的理解是:1、如果违约金业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可以作为破产债权。2、如果违约金是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而产生的,则对方当事人只能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而不能直接要求支付违约金。换言之,如果违约金超过了损失数额则只能按实际损失申报破产债权,如果损失超过了违约金也可以按实际损失申报。

  二、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怎么处理

  1、对于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注意这类债权无须进行债权申报,管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调查列出清单,职工作为原告,对于清单所列事项可以提起诉讼。

  2、适用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由应注意的问题对于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这类债权无须进行债权申报,管理人应当在法定限内通过调查列出清单,职工作为原告,对清单所列事项可以提起诉讼;对于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区分两种类型:第一,债务人起诉,此时应将受到异议的债权人列为被告;第二,债权人起诉,此时包括债权人对债权表是否自身债权及记载内容有异议的情形,也包括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他人债权有异议的情形。两种情形均一可以将债务人列为被告,管理人代表债务人进行。对他人债权有异议,被记载的债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债权有哪些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5、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6、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8、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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