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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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和其他类型公司有何不同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7日|分类:公司法 |367人看过


 一、公司的法定含义以及主要特征

  1.    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组织。是商法领域中最为重要的商事法律关系主体。 公司作为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公司发达程度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

  2.  公司的特征

  作为企业基本法律形式之一的公司,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营利性即公司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组织。

  集合性,又称社团性、联合性,即公司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所组成的社团法人。

  法人性,又称社团性或独立性,是指公司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财产、取得财产和处分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去起诉和应诉。

  合法性,即公司必须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经合法登记注册而成立的法人组织。在现代社会,作为公司成立的直接依据是有关的法律规定。另外,公司的成立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法律所要求的所有必要记载事项。

  二、公司的分类

  1、 按照公司财产责任形式分类: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 按股本来源和性质分类:国有公司,集体所有制公司,私营公司,混合公司。

  3、 按照公司之间的关系程度分类:总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

  4、 按公司国籍分类:本国公司,外国工资,跨国公司。

  三、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和其他类型公司有何不同?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公司类型,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两种。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对严格,对注册资本、股东人数都有一定要求。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不应少于二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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