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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事项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5日|分类:劳动纠纷 |662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事项

  1、未及时签订合同,存双倍工资风险。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方面是固定薪资待遇、工作岗位及劳动条件,以免产生争议,更为重要的是,另一方面可杜绝支付双倍工资风险。

  2、试用期超过规定上限,存双倍工资风险。

  根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另,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这里的以上包括本数,不满则不包括本数。

  3、注意竞业限制条款,不得随意设定。

  许多劳动合同文本是用人单位借鉴其他公司,或从网上下载而来,有相当部分会设定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双方一旦签字盖章,则该条款产生法律效力。根据规定,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该补偿金额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则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以,竞业限制条款系企业针对掌握有公司商业秘密员工设定,需要支付补偿金,并非随意设定,本着成本考量,用人单位应着重留意。

  三、劳动合同中服务期条款

  (1)提供费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约定服务期协议。(服务期是可以长于合同期限的,企业可以通过约定服务期,掌握续签合同的主动权。)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超出培训费用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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