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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吗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685人看过


 一、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非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遗嘱继承不成立。

  受遗赠人不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甚至是国家、集体。《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法定继承适用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三、继承顺序

  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十条)。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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