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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通事故复核律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八天了怎么办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9日|分类:交通事故 |400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八天了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责任问题,不管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我们经过漫长的等待后,都会拿到一个盖有公安部公章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我们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如果对结果不服的,需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材料。

  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一定要提出,否则这个复核就无法受理了。节假日是不计算在这三日内的。

  三日之后责任认定书就已经生效了,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可以提起诉讼,提供证据要求法院不予采信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公安机关如何作出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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