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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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还债是夫妻双方一起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4日|分类:债权债务 |393人看过


 首先要看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1、若是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负债,条款是否有效,要看债务实际的性质,如果实际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两方共同承担,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是无效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两方或任一方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2、若是诉讼离婚,则要看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对该债务的性质是否有认定和处理,若有认定按法院的认定。若没有认定,则需要在债权人提起的借贷纠纷中进行审查。

  二、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有效吗

  夫妻协议离婚,即使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归还,但是由于这种条款约定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还有逃避债务之嫌,通常对债权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可向任何一方索要债权,该协议只针对其夫妻间有效,如果不应承担债务的一方替另一方偿还了债务,可依据该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离婚哪些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

  离婚哪些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些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乙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二)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 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四)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五) 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对于夫妻单独所付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力偿还,也可以说服他代为偿还,但须以资源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偿还债务。注意,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生活的,则不属于个人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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