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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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公司上市条件具体有哪些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1日|分类:公司法 |537人看过


 一、新三板公司上市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新三板公司上市的法律意义

  ( 1)新三板上市公司资金扶持:根据各区域园区及政府政策不一,企业可享受园区及政府补贴。

  (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资:公司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级,帮助企业更快融资。

  ( 3)新三板上市公司财富增值:企业及股东的股票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流通,实现资产增值。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股东股份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

  (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转板上市:转板机制一旦确定,公司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

  (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传效应:树立公司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

  三、新三板上市的特别要求

  1.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四个城市的高新园区企业。

  2.新三板上市公司净利润最好在1000万以上。

  3.新三板上市公司最好有自己的发明专利,最好是两高六新类公司。

  4.在北京中关村上市的公司叫新三板上市公司。在武汉,天津,上海的新三板上市公司叫做场外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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