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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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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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该如何处理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2日|分类:拆迁安置 |3203人看过


 一、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该如何处理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3、目前农村五保户以及其他无子女老人的供养可以由集体组织供养,也由其他亲人或者其他人员供养,而在供养时可以签订供养协议,确定宅基地的继承方式,如果老人是被其他亲人或者其他人员供养,那么宅基地以及房屋就有其他人员继承。

  二、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

  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出具批准证明),且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农村分户的条件

  1、非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不再准予分户。如果家里两个女儿,也是无法分户的,因为女儿是要嫁出去的,嫁出去之后就和别人家的儿子是一户了。女儿无法分户。如果是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是具备分户条件的。

  2、年满18周岁,经济条件独立,已婚。儿子必须是经济不再依靠父母,而且娶了媳妇,非常需要独立分开的住处。

  3、离婚分户。如果夫妻间确实已经离婚的,那就可以分户了。有的夫妻就想到用假离婚的方法骗取宅基地,这种方式一旦被查出来,那是要受到刑罚处罚的,一定要谨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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