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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3日|分类:法律顾问 |461人看过


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一般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特殊时效可分为以下三种:

  (1)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3、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诉讼时效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三、诉讼时效的特征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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