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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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什么时候生效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0日|分类:公司法 |258人看过


一、股权转让什么时候生效

  《公司法》第31条接下来还规定了:“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新股东要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只有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外人在查询公司档案的时候,才能看到谁才是股东,说白了,工商登记变更就是让全世界都知道你才是股东。

  因此,名字出现在股东名册上,意味着你正式成为股东,但想要彻底抓住你的身份和地位,一定要去工商部门做变更登记,才能掌握稳稳的股东权利,去对抗外界的意外情况。

  二、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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