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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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怎么赔精神损失费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661人看过


一、出轨怎么赔精神损失费

  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法院判案一般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6、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7、其他情况。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婚姻关系的结束,那么,由此会产生子女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所以,在具体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还应考虑到其他情况,比如:夫妻用于家庭劳动和子女抚养、教育上的时间和费用等因素。

  二、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句话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必须平均分配。

  三、婚内出轨需要什么证据

  婚外情的表现形式基本有三种:

  (1)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2)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3)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在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它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因为通奸而引起离婚的话,如果无过错方有充分证据,则对方要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些财产。婚姻法上没有通奸或者婚外恋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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