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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伤情加重怎么办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10月30日|分类:劳动纠纷 |649人看过


 在工作期间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的,是可以申请获得工伤赔偿的。那么工伤鉴定后伤情加重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下达之日起,一年以后双方认为病情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最后以新鉴定的结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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