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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怎么理解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2年01月01日|分类:刑事辩护 |3305人看过


 一、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怎么理解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就是经过一年考验期后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执行缓刑的规定后就不用继续服刑,如果自判决生效日起一年之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缓刑服刑规定的,要收监执行一年的有期徒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判处一年半可以减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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