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借贷纠纷怎么解决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2月31日|分类:债权债务 |416人看过


一、借贷纠纷怎么解决

  处理借贷纠纷的方式很多,其中最合理的方法就是调解,仲裁,诉讼。

  调解分为: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自行和解;

  仲裁则以双方签订仲裁协议或借贷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为前提;

  诉讼则是此类纠纷处理最常见的方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处理,都要注意诉讼时效及证据的收集。一般来说,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诉讼时效为自最后一次催告后3年内;如果借条未约定偿还期限,也未向债务人主张债权,那么此债权的时效为二十年,二十年后则不再受法律保护。

  证据主要有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银行流水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贷纠纷怎么解决

  二、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原则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2、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3、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5、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6、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10、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