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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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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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赔付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7日|分类:合同纠纷 |697人看过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赔付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几种赔偿方式。按照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合同无效的,由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仅限于信赖利益(又称固有利益)损失,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是指实际损失、费用以及可预见的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

  (一)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人可适当给予补偿。

  (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发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四)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五)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二、法律规定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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