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动迁协议书的的产权人是什么意思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7日|分类:拆迁安置 |1329人看过


一、动迁协议书的的产权人是什么意思

  财产的拥有者,房产的权利人,简称为产权人。动迁协议书的的产权人就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个人产权是区别于集体产权而言的,具体到个人房产是指个人对房产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动迁补偿并没有具体的标准,实际中要看是什么方式进行,不同方式的补偿不一样。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三、动迁房满几年可以交易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房一般分为两大类:

  1、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