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常明律师

  • 执业资质:1530120**********

  • 执业机构:云南中天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房产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都是他人惹的祸?

发布者:胡常明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004人看过

周一出差,从蒙自返回昆明,在开车经过鸡石高速时,遇到对向车道刚刚发生的至少十辆各种车辆之间连环相撞(或关联)的道路交通事故。结果,道路肯定要封闭,交警和相关单位又得忙上一阵子,成百甚至更多的人出行或工作计划肯定受到影响。

事故发生的路段是一个弯道,又刚好遇上下雨路滑。古月胡想来车祸肯定有这方面的原因。更多的位于后面连环肇事的驾驶员,也有可能认为都是一开始的两辆车惹的祸。而排在最前面的两个倒霉的老兄可能就要向对方开骂了。

如此看来,这相互之间的不满、埋怨和指责,肯定将没完没了。

古月胡已经一大把年纪了,平时在工作、生活和各种社会活动中,这人与人之间,前面所提到的几个不和谐的词汇可没少见。鸡石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这起连环车祸,结果带来的部分情景是可以预想的,一切古月胡都见怪不怪了。

如今,年关已至,大家在忙着处理日常事务的同时,还在忙总结、忙规划。一个单位如此,一个国家又何尝不是这样。

泱泱大国的国民之间,一个单位的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甚至一个家庭、一个个体内部,如果老是那样,老是那几个令人讨厌的词汇在活跃在显示作用甚至在发生威力的话,或者说,本文的标题自觉不自觉地被更多的人的心里所霸占的话,那就极不正常和太不应该了。

古月胡看来,倡导的和谐社会的建设还任重道远!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