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常明律师

  • 执业资质:1530120**********

  • 执业机构:云南中天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房产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什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发布者:胡常明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继承 |13899人看过

   目前不少老人知道了用遗嘱方式处置自己的财产,但有些老年人对遗嘱具备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缺乏认识和理解,导致所立遗嘱无效,从而既违背了自己的意思又妨碍了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什么样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呢?一般来说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至四款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四、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当事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成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对自己的遗嘱可以申请公证,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具有最强的证明力,其他形式的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的遗嘱。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