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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员工生病住院被视作“旷工”开除的赔偿

发布者:罗钰林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1190人看过

原标题【武汉罗钰林律师点评《楚天都市报》:《员工腰椎病住院被视作“旷工”开除》】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 余皓 实习 生蔡力 吴晓艳)员工因治疗腰椎病住院休养,但被公司以长期旷工为由开除。昨日,江岸区法院一审认定公司此举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判决公司向段某赔偿13万余元。

    2004年12月,段某入职武汉一家信息公司,此后多次续签劳动合同。今年3月1日起,段某因腰椎间盘突出,向上级领导请假后在家休养,3月5日又住院治疗,直至当月21日出院。在此期间,公司曾提出让段某自动离职遭拒,就在段某出院的当天,公司以旷工超过15天为由将其开除。

    段某委托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罗钰林律师提起诉讼,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确认,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将公司管理制度告知段某而对其开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遂判决一次性向段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1.7万余元,另赔偿其它损失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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