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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百何和陈羽凡真的离婚了吗?离婚的法定要件是什么?

发布者:陈蓉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8日|分类:离婚 |648人看过

白百合和陈羽凡离婚了吗?离婚的法定要件是什么?

白百何和陈羽凡这对模范夫妻最近被传离婚两年,但随后又有爆料称双方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确实如此,他们是否就离婚了呢?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分居满两年是否必然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实施家庭暴力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上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分居满二年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且是不间断、连续的分居。故在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下,应以不离婚为宜。如果婚姻关系的双方虽然分居两年,但一方平时工作地点在外地,在外租房居住实属正常,并未举示证据证明因夫妻感情不和在外租房居住,院对于原告主张的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事实不予认定。

即使双方因为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满两年,但并不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者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婚姻关系才予以解除。

白百何和陈羽凡是否离婚不能以是否签订了离婚协议为要件,而要以是否办理离婚登记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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