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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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款分配原则

发布者:李亚辉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557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两部分利益房屋、土地。针对土地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当一户农民人口出现减少时,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款补偿款归使用权人。当该户无农民时,或该户内农民,但他处已取得宅基地的,该宅基地补偿款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

 针对地上物的补偿,归于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已获得过拆迁补偿利益的,对农村宅基地补偿利益不再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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