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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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用途的认定

发布者:周雪峰律师|时间:2020年11月30日|分类:刑事辩护 |627人看过


(五)挪用公款归还个人欠款行为性质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还个人欠款的,应当根据产生欠款的原因分别认定属于挪用公款的何种情形。归还个人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产生的欠款,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

(六)挪用公款用于注册公司、企业行为性质的认定

申报注册资本是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作准备,属于成立公司、企业进行营利活动的组成部分:因此,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验资证明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3年11月13日,法〔2003〕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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