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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芳律师
执业资质:1350120**********
执业机构:福建名仕律师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工程建筑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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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周兴芳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1629人看过
第一、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条款,首先要有约定。
第二、价款约定要明确。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而且极容易给双方带为不必要的纠纷。合同价款分为包工包料价款、包工不包料的价款以及单纯的设备供应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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