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艳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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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专职律师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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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星苑开发商,你这是坑爹的节奏

作者:章艳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59次举报

两年前就开始对外售房,到现在只挖开5个大土坑房款收据上写着“合作投资,用作合作共建”,购房协议五花八门

“日月星苑,如您所愿,名校为伴,花香为友。”这是位于XX滨河街粮油市场东侧日月星苑小区的广告语。

2012年,当这里还是一片空地的时候,开发商就开始大张旗鼓地对外售房了。两年多过去了,这个号称“以教育地产为主题大型花园式社区”的小区,只挖了5个大土坑!花香没有,野草不少,交工没影儿,一无所愿。附近确实有所学校,但总得住进去才能与之为伴吧。

除了延期交工外,日月星苑还存在无证售房、协议签署混乱等问题,这些都让购房者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两年前就买了房现在还是5个坑

2012年是段先生大学毕业后在临河打拼的第5个年头。虽然没做什么大生意,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日子也算过得去。段先生积攒了些钱,就想着在临河买套房,这样就算在临河真正有了家。可他没有想到的是,买了房,付了首付,房子却一直没有建设,到现在也没有开工的迹象。

段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冬天,他就准备买房了,跑了近10个楼盘。当时儿子5岁,快到上学的年龄了;妻子在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班,他想把房子买在一个既方便孩子上学,又方便妻子上班的小区。日月星苑附近既有学校,又离开发区近,房价也合适,他便选定了这个小区。

他与售楼部谈好价钱,于2013年4月5日交了14万元首付款。当时,售楼部并没有和他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虽然他心里也犯嘀咕,但售楼人员说,房子6月份就开始建设,8月份就能盖到2层,年底就交工,合同8月份就能签。他心想,反正不差这两个月的,那就等等吧。这一等,就让他等得没了日子。

直到2014年4月,小区还没有动工。段先生隔三差五就到售楼部询问何时开工,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十几天后就能开工”。当年6月份,售楼部才打电话告诉他小区开工了,让他到售楼部签认购协议。协议约定房子于2014年10月30日封顶,2015年8月30日交工,按时没有完工,开发商按照约定金额赔付违约金。

然而,开发商挖了5个大坑,立起两个塔吊之后便停工了。从当年9月份开始,段先生又去找开发商解决此事。经过多次商议,他与开发商又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协议中对以前那份协议约定的开工、完工时间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为:房屋于2015年4月15日前开工建设,8月30日封顶,同年12月底交工。

段先生告诉记者,直到现在,小区还没有开工的迹象,房屋什么时候能交工,还是个未知数。现在,他的儿子即将上学了,他却居无定所,怎么给儿子选择学校呢?

嘴上说是有手续直到现在没看见

李女士的遭遇与段先生相似,但与段先生相比,李女士买房还是比较小心的。

买房前,李女士专程到日月星苑所在的地块儿查看,看到这块地基本上是净地,不存在拆迁问题。她还到售楼部了解情况,当时售楼部并没有将“五证”贴出来,但售楼人员告诉她相关手续齐全。

鉴于这两点,李女士认为这个小区的房子还是有保障的,于是在2013年1月份与售楼部签订了《日月星苑意向书》,并交了10万多元首付款。意向书中约定,李女士的房子于当年12月30日交工。

就在李女士苦苦等待的过程中,无意中得知开发商的相关手续不全。去年,她和同小区的购房者专程到住建部门查询,得知开发商的手续确实不齐全。

同年,李女士与开发商多次交涉,要求出示“五证”,结果只看到了《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并没有看到其他手续。同年11月24日,开发商又与她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承诺2015年3月1日前将“广原·日月星苑”小区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一系列证件办理完毕,并向她出示原件。可直到现在,李女士也没有看到这些原件。

“合资建房”什么调调

“合作投资,用作合作共建。”2012年12月14日,当李小芳将23万元全款交到开发商手里后,开发商开具的收据上写着这样的内容。

对此,李小芳十分纳闷:“我交的是购房款,你开的收据上写着‘合作投资,用作合作共建’,这是什么意思?”开发商解释,因为他们手续不全,所以不能开成收款收据,要不有关部门查起来就把执照吊销了。

开发商让李小芳放心,说过几天手续全了就能换票。李小芳将信将疑地走了。之后,她多次找开发商更换票据,但始终没能换成,直到现在。

李小芳购买了日月星苑的两套房子,另一套房子(27万多元)的收据更绝,上面先写了“房款”两字,然后又涂了,改成“现金”。如此神神秘秘、模糊不清,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日月星苑的大多数购房者交了钱后拿到的都是写有“合作投资,用作合作共建”的收据,而且开发商的解释也相同。在2014年5月份之前,这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措辞仍挂在开发商的口头上。直至当年冬天,在购房者的强烈质疑中,开发商对部分人的收据进行了更改——将那几个字划了,改为“日月星苑购房款”。

开发商为何要写成“合作投资,用作合作共建”?有购房者认为,这是开发商怕赔付违约金而耍的花招。试想,合作开发,风险共担,双方的关系是合作而非买卖,所以没有赔偿一说。

2014年11月,市住建委和工商局联合开展“防范和打击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行为”,其中有一条规定是“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公开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有购房者看见这条规定,再联系到自己的收据,觉得当初开发商就是这样做的,而且十分明显,收据上那行字就是证据。

当然,开发商的这种行为究竟属于什么性质,还需要有关部门调查。

购房协议五花八门

《房屋认购协议》《日月星苑意向书》《日月星苑认购协议》《认购协议》《内部认购协议》……记者看到,同一个开发商,同一个开发小区,购房者手中的购房协议却五花八门,一个和一个长得不一样。

即使购买的房子在同一栋楼上,购房者手中的协议都有许多差别。例如,记者看到一份2012年12月26日签订的协议和一份2013年1月12日签订的协议,两份协议中,购房者购买的房子在同一栋楼上,但协议内容差别很大——一份协议中明确了交工日期,而另一份协议中却没有写明,只是注明了正式协议签订日期;这份协议同时还注明送购房者一年物业管理费。

记者还发现,内容相似的协议,名称也不尽相同,有的写着“认购协议”,还有的写着“内部认购协议”;有的所谓的协议只是意向书。

这让记者看得脑袋发涨,晕晕乎乎的,不禁要问:购房者买的是同一个小区的房吗?

今年开工?

根据规划,日月星苑的四界是建设南路东、滨河街南、建材路西、万丰街北及南侧一部分,项目总用地面积102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532平方米,设计总户数1960套,涉及拆迁226户。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小区已卖出房屋100多套,涵盖5栋步梯楼和1栋电梯楼。这6栋楼的位置在原恒丰油脂厂。

3月24日,记者来到日月星苑规划区域。该片还未拆迁,原恒丰油脂厂内仅挖开5个大土坑,一片荒芜。滨河街上有日月星苑的售楼部,但是大门紧锁,不见人迹。

日月星苑的开发商是广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在万丰东街。25日,记者来到这里,没有找到一名工作人员。据门房里的人介绍,公司负责人很少来这里。

记者电话联系到广原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张建,他告诉记者,日月星苑今年一定会开工。他承认,日月星苑的手续确实不全,目前正在想办法办理。

关于收据上为什么要写“合作投资,用作合作共建”,张建解释,开发日月星苑时,相比其他小区,该小区的房价较低,所以要求购房者先拿出一部分钱来共同建设,这在购房者购房时就说明了,所以开出了这样的票据。

张建说,购房者想退房也可以,但是得等过段时间公司贷款下来才能退。

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了日月星苑开发商手续不全,他们正在调查中。

当日,购房者向记者反映,住建部门已经通知他们去填写举报材料。

多项违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蒙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章艳江(电话:13847894808),他认为开发商多项违规。

首先,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违规售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其次,购房者交付房款后,开发商应该开具正式的税票。这方面,开发商属于违法、违规收费。

另外,延期交工也是一种违规行为。

企业培训师,专业鉴定二级心理咨询师、巴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常务理事、巴市婚姻家庭协会秘书长、巴市妇联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站志愿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 执业单位:内蒙古奥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20********65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工程建筑、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