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某租赁公司(上诉人)因一审败诉提起上诉,主张一审法院 “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要求被告个体经营者及运输公司支付租金 706,535.92 元、违约金 156,000 元及相关费用。被告委托张晓丽律师代理二审应诉,核心争议聚焦于 “出租人收回租赁车辆后是否仍有权主张后续租金”。
律师核心工作
1. 复盘一审证据,锁定抗辩核心
张晓丽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对全案证据进行深度复盘,重点梳理了车辆收回凭证、生效判决文书、垫付租金记录等关键材料,结合《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六条、第七百五十二条关于融资租赁的核心规定,明确 “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后,不得再主张全部租金” 的抗辩核心,为二审抗辩筑牢法律基础。
2. 精准击破上诉理由
针对上诉人 “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 的上诉主张,张晓丽律师指出,生效判决已确认原告实际收回案涉车辆并享有完整物权,其提交的证据无法推翻该事实;同时结合融资租赁规则,明确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并无瑕疵,有力反驳了上诉人的无理抗辩。
3. 庭审专业交锋,锁定终审胜局
二审庭审中,张晓丽律师条理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与法律逻辑,针对上诉人的证据逐一质证、精准反驳,让法院清晰认定 “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采纳全部代理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意义
本案的终审胜诉,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近百万的经济损失,更体现了张晓丽律师在复杂商事二审案件中的专业把控能力。从证据复盘到法律适用,再到庭审策略,每一步都展现了专业律师的严谨与高效,为同类融资租赁二审案件的应诉提供了清晰的实践参考。
张晓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