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某租赁公司(原告)以被告个体经营者及运输公司拖欠租金、违约金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租金 706,535.92 元、违约金 156,000 元及律师费等费用。被告委托张晓丽律师介入应诉,核心争议聚焦于 “原告收回租赁车辆后是否仍有权主张后续租金”。
律师核心工作
1. 深度研判,锁定抗辩核心
张晓丽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融资租赁协议、车辆收回凭证、垫付租金记录等关键材料,发现原告已实际收回案涉车辆并享有完整物权。结合《民法典》关于融资租赁的核心规定,明确 “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后,不得再主张全部租金” 的抗辩核心,为案件胜诉奠定法律基础。
2. 证据组织,夯实抗辩依据
围绕抗辩要点,张晓丽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车辆收回的书面凭证、第三方垫付租金的证明及生效判决文书,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明原告在收回车辆并享有物权的情况下,无权再主张后续租金,有力反驳了原告的诉求。
3. 庭审专业交锋,锁定胜诉结果
庭审中,张晓丽律师条理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与法律逻辑,针对原告的证据逐一质证,重点强调 “租赁物收回后租金主张权终止” 的法律规则,让法院清晰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诉请。
案件意义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被告避免了近百万的经济损失,更体现了张晓丽律师在复杂商事纠纷中的专业把控能力。从合同研判到法律适用,再到庭审策略,每一步都展现了专业律师的严谨与高效,为同类融资租赁案件的应诉提供了清晰的实践参考。
张晓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