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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变换办公地点,员工可以不执行吗?

作者:王利斌律师时间:2021年05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52次举报


公司强制变换办公地点,员工可以不执行吗?


 

【法律意见】

如果你不想服从公司有关上班地点的变更,公司无权擅自调整,你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一般是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吧;如果是公司以不服从安排将你辞退,这属于无故辞退,公司应当支付你一年工龄二个月的工资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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