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超出合同价怎么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进行工程建设后,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要支付工程款,而工程款要结算时,可能超出合同约定的价格,那么工程结算超出合同价如何处理?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工程结算超出合同价怎么处理
工程结算时,超出合同约定的,如果合同对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按签订合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政府拖欠工程款如何起诉
出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有以下几个解决方案:
1、协商解决。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协商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如果发包人会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款的话,也不会等到协商解决。
2、诉讼。诉讼是发生纠纷以后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因为法院的判决对于当事人是法律有约束力的,判决生效以后,当事人不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工程结算价格超过建设工程合同价格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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