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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抵销的债务有哪些

作者:甘河亮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3次举报


我们知道,在法律上,有些债务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销的,但有些债务是不能抵销的。那么,究竟哪些债务是当事人不能抵销呢?不能抵销就意味着当事人即便是作出了抵消的行为也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该抵消行为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具体而言,不能抵消的债务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定抵销和合意(约定)抵销。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也就是说,下列情况下债务不能抵销: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需要法律的明文规定,因故意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为抵消;法律禁止扣押的债权,如劳动报酬、抚恤金等,债务人不得主张抵消;约定应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第三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对于债权人享有债权而主张抵消,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按约向第三人履行时,债务人也不得以第三人对自己负有债务而主张抵消。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


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这是由合同性质决定的,一般是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内容。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销的


债权债务抵销是双方的合意,所以双方当事人事先达成合意约定不能抵销的债务,是不能进行抵销的。


此外,还有一些抵销的相关知识需要大家做了解。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必须以意思表示为之,该意思表示以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对方时发生效力,对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发生效力。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附条件的债权在条件不成就时,不能实际享有,而条件有可能不成就。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在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互为相等的情况下,抵销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债务的数额大于抵销额,抵销不能消灭合同关系,而只是在抵销范围内减少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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