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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婚姻律师沈佳鏖推荐: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这样判......

作者:沈佳鏖律师时间:2026年09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9次举报

“结婚后,我老公瞒着我给他父母转账了50万元,我能要回来吗?”

近日,市民杨女士来到浙江省绍兴市妇女儿童家庭服务中心,向律师咨询。

事件回顾杨女士和陈先生今年都40岁。5年前,都是大龄青年的两人经人介绍相亲结婚。“当时考虑到年龄大了,两人都有稳定工作且收入可观,结婚意愿也强。于是,相处半年后,双方父母积极促成我们结婚了。”杨女士说,可能是婚前感情不是很深,也可能是双方性格上差异有点大,婚后两人关系一直不太好,经常会为了小事争吵。第二年他们有了女儿,但两个人的关系依旧没有修复。杨女士透露,她老公收入不错,年薪到手在25万元左右,每个月会固定支付女儿的生活开销大约2000元、还房贷4000元。而她的年收入到手是12万元左右,主要负责家庭日常开销、孩子兴趣班、人情往来等开支。“可能是太着急结婚,在这段婚姻中没有被爱的感觉。两人经常冷战,离婚也就是时间问题。”杨女士说。前几天,她询问老公家里的存款金额,却被告知不足10万元。“不可能的,按照他的年收入,就算要还贷款啥的,5年时间也至少能攒六七十万元。”杨女士说。在她追问下,老公理直气壮地说是他父母帮忙照看孩子了,因此每年都给了10万元,以“孝敬父母”。“他父母都有不少退休金,身体也好,无病无灾,就算照看孩子也不应该花50万元吧,这明显是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杨女士表示,她想通过离婚诉讼追回这些财产。

律师分析依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杨女士丈夫所谓用来尽孝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杨女士也享有处理权。尽孝是人之常情,也是传统美德。合理的金额法院是会支持的,但如果数额过大,明显超出了老人的合理开支,甚至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为了离婚提前转移财产,这样的话,另一方当然有权追回。夫妻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能少分或者不分。

律师建议杨女士先与丈夫以及公婆协商,看是否能要回相关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起诉男方的父母,同时将男方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通过启动赠与合同纠纷诉讼,来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如果法院认定50万元确为男方私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那男方的行为就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的离婚诉讼中,男方还可能因为有过错,而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钱江晚报、越牛新闻、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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