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优化离婚冷静期!
最近全国人大代表方女士重磅建议:家暴受害者离婚,直接取消冷静期,开通绿色通道!作为从业10多年的婚姻家事律师,我举双手、拼尽全力赞成!因为我太清楚——对家暴受害者来说,这30天根本不是冷静期,是危险期、报复期、致命期!
先问大家一个扎心问题:家暴离婚,是为了冷静吗?当然不是!是为了逃命!是从日复一日的殴打、威胁、控制里,尽快挣脱!可现行冷静期一刀切,不管你是否面临生命危险,必须等30天!这30天,等的不是冷静,是施暴者反悔、暴力升级、甚至无法挽回的悲剧!
就在去年,贵州一对夫妻,刚签离婚协议进入冷静期仅第二天,丈夫彻底失控,亲手毒杀一双亲生儿女!一位本该逃离苦海的母亲,在冷静期里失去了最珍贵的孩子!还有广东一位女士,长期家暴忍无可忍提离婚,冷静期第13天,被丈夫当街持刀捅杀,多名亲属受伤!
提出离婚=激怒施暴者,冷静期=给凶手留足报复时间!这样的悲剧,不是个例!全国妇联数据字字扎心:超过60%的家暴受害者,在冷静期内遭遇暴力升级!这30天里,施暴者会抢手机、藏证件、切断你和外界的联系;会威胁伤害孩子、拿捏你最软的软肋;会偷偷转移财产,把你逼到身无分文;更会变本加厉殴打、软禁、跟踪!受害者在恐惧里熬日子,这哪里是冷静,分明是任人宰割!
有人说:家暴可以走诉讼离婚啊!说这话的人,是不懂过程的痛苦,诉讼离婚要立案、举证、开庭,耗时耗力耗钱!家暴受害者大多弱势,没经济来源、被牢牢控制,连法院大门都迈不进;没保留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想打官司都立不了案!就算立案,一审不判离,再等6个月起诉,流程拖半年、一年甚至更久!对活在恐惧里的人来说,多等一天都是风险!她们只想走最快、最安全的协议离婚路,可冷静期,偏偏堵死了这条生路!
再看官方数据,更戳心:冷静期实施后,协议离婚从86.1%暴跌到71.94%,诉讼离婚从13.9%暴涨到28.06%!这不是挽救婚姻,是把好聚好散逼成撕破脸皮的官司!流程更慢、成本更高、折腾更久,对身心俱疲的受害者,无疑是雪上加霜!更讽刺的是,冷静期没挽救多少婚姻,反而把家庭矛盾推向法院,浪费司法资源,让受害者陷入更深的绝望!
方女士代表的建议,之所以引起热烈讨论,就是因为说到了点子上:有家暴证据,就不该等30天!法律的初衷是保护人、惩恶扬善,不是把受害者往火坑里推,更不是成为施暴者的“保护伞”!家暴不是家务事,是违法犯罪!面对家暴,我们需要的不是冷静,是快速逃离、法律保护、立刻止损!
作为一名一线办案的婚姻律师,我强烈建议:完善立法,明确家暴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只要有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妇联证明、录音录像等有效证据,婚姻登记机关就当场受理、当场审核、快速发证,给家暴受害者一条真正的活命绿色通道!同时打通公安、法院、民政、妇联数据共享,简化证据核验,不让受害者为举证来回奔波,不让制度成为伤害的帮凶!
家人们,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面对恶魔,多等一天都是拿生命赌博!别让“冷静”变成“冷漠”,别让善意的制度,变成致命的枷锁!婚姻自由,从来都是包括离婚自由,尤其是摆脱暴力的自由!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家暴离婚,不该有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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