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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该怎么发才对?公司这样乱扣工资是违法的!

2019年06月04日 | 发布者:朱常栋 | 点击:46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工资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这家公司采用了员工互评方式来计算工资发放给员工,小伙愤而离职,并提出质疑:是不是公司坑员工的一种手段?转正后的第一个月发工资,在西安一家桌球厅上班的小邓就觉得仿佛走进了一个圈套,老板采取员工互评的方

工资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这家公司采用了员工互评方式来计算工资发放给员工,小伙愤而离职,并提出质疑:是不是公司坑员工的一种手段?

转正后的第一个月发工资,在西安一家桌球厅上班的小邓就觉得仿佛走进了一个圈套,老板采取员工互评的方式来决定每个人工资发放的比例,平时表现并不差的小邓意外评价最低,仅拿到了90%的工资,而未拿到全额工资的员工占了半数以上。测评结果的保密性,更让小邓觉得无法排除暗藏猫腻的可能。会不会公司假称保密,随意打分造成大多数员工拿不到全部工资呢?小邓心中充满狐疑。


小邓于2019年3月5日入职位于东大街的三和桌球钟楼店,成为一名服务人员。


“填写入职表店内领导给我介绍工资第一个月底薪三千元第二个月转正底薪3500元加岗位费200元,看台提成斯诺克1小时5元,中式台球提成1小时1元。一个月休3天。管住不管吃。”小邓介绍,进入该台球厅后,工作紧张却也称得上有趣,2019年4月5日,他顺利转正成为正式员工,整个4月份小邓上了27天班,工作兢兢业业,而且留心计算了自己的看台提成一共是556元,按正常他四月的工资应该是3700加上556合计4256元。


然而事情的变化令其始料不及。


“没想到按照公司的考核制度核算下来,我的分数是所有员工中最低的90分,只能拿到90%的工资。”小邓说,该台球厅的对员工的考核分为两部分,每个员工的基础分是100分,一种考核是按照工作的优劣进行分数的奖惩,另一种就是此次受到小邓及其另外几名同事诟病的员工互评机制。


“我们一共是23个人,每个人领到除自己以外的其他22人的测评表格,分为多个项目打分。”小邓说,自己一个月里辛苦工作,不料互评结果一出来,他竟意外得到了最低的83.7分,而后再加上奖励分数,零进整核算后,他得到了90分,但依然是所有人中的最低分,按照发放比例,他仅能得到自己全额工资的90%。


凭空少了几百元钱,几乎相当于自己辛苦赚来的看台费总和,而一个月来,他除了迟到一次罚款30元再无任何差错,小邓很想不通,遂找到店长交涉此事,“但人家说制度就是这样,不是针对某个人,这制度也不会改变。”一怒之下,小邓提出了辞职,而因此辞职的还有另外两个同事,据华商报记者了解,这两名员工也与小邓一样,对该项制度相当抵触,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小邓说,单位这个员工互评机制的每个环节都是保密的,因此他对于该制度下产生的结果产生了怀疑,这个民主考评是不是公司坑员工的一种手段?对于扣除的这些钱,我觉得不合理合法。我现在应该怎么办?遇到这种问题我如何去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其实我们也是在尽可能的寻找一种最接近公平公正的员工考核办法,这种办法满打满算才实施了5个多月,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且每一个员工入职时都明确告知了这样的考核办法。”就此质疑,该台球厅店长左先生解释说,这是打破那种由个别人说了算的评价模式,把员工拿多少工资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但也表示将不断对该制度进行完善,并确保其合法性。

小编提醒,现在,很多公司都会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利制定一系列的违规扣工资的制度。但这些制度真的合法吗?


实际上,不少公司规定的扣工资、罚款等制度都是违法的。


朱常栋律师介绍几种扣工资的违法行为,看看你自己的权益是否已被侵害还全然不知!


01、请假扣3倍工资违法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


例如:假设甲每月的工资为2175元,则日工资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请事假4天,则10月份甲实际工作了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资是17.75×100=1775元。


02、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03、用人单位为捐赠强扣工资违法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权自行决定捐款的数额,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须出于职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强行扣除职工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04、员工辞职,单位扣工资违法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 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④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05、上班迟到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上班迟到是很多人都会经历过的事,那么迟到可以扣工资吗?迟到工资是否合法呢?


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


可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仍然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且这种做法还被一些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


理由有二:


首先,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二者都要兼顾;


其次,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但是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公司损失可扣除工资。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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